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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年05月12日 10:11 浏览量:3

证券代码:688029 证券简称:南微医学 公告编号:2021-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本年度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98,477,993.6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3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0,004,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68%。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行业经营环境、公司经营状况、境内外股东需求、社会资金成本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偿付能力或资本充足率状况等情况,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之间的关系,制定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并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29 证券简称:南微医学 公告编号:2021-013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4月19日,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64%。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京微创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4,868.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590.6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9,277.6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17日全部到位,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17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19]验字第90038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9,277.6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9,843.65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二)根据公司2019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0年8月1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15,0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根据公司2020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69,843.65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64%。公司2020年实际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为2020年4月26日,本次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须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在审议通过后实施,故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同意公司本次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条件,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南微医学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南微医学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2021 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29 证券简称:南微医学 公告编号:2021-015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始建于1994年3月,2013年12月完成转制,取得《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京财会许可[2013]0079号)。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首席合伙人:祝卫先生。

2020年末,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69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00余人。

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64,096.9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44,723.4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3,755.86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3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5,99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天运已统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天运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天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晓龙,2009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8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18年5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1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秦刘永,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11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18年5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蔡卫华,2007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19年11月开始担任本公司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了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晓龙、签字注册会计师秦刘永、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蔡卫华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中天运及项目合伙人陈晓龙、签字注册会计师秦刘永、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蔡卫华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8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其中:2020年报审计费用100万元(不含税)和内控审计费用8万元(不含税)。2021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天运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天运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天运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中天运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公司续聘中天运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2.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2020年度聘请了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建议继续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中天运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同意续聘中天运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本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本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88029 证券简称:南微医学 公告编号:2021-019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上午通过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以通讯方式于2021年4月9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晶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132,640.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5%;营业利润28,222.9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71%,利润总额30,098.8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075.9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249.1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3.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1-011)。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进度、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事项的调整,为公司根据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经审慎论证后作出,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实施进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进度、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议案》(2021-014)。

(九)审议通过《关于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13)。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17)。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6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29 证券简称:南微医学 公告编号:2021-012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或“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7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微创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2.4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748,683,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92,776,643.40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1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19]验字第9003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302,599.32元,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1,607,190,034.97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8,211,650.02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①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302,599.32元,2020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05,305,859.39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06,608,458.71元。

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359,541,092.86元,其中银行活期存款99,541,092.86元,结构性存款1,26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9年7月17日,公司同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南京银行紫金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秦淮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协议正常履行,未出现影响协议履行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具体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9年11月8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1,788,349.98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8月3日,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38,211,650.02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0年8月3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已全部归还。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赎回的结构性存款合计1,26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的议案

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的议案》,公司在容积率等相关指标调整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生产基地建设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修订,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了完善并据此对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进行了调整,该项目投资总额增加至72,015.82万元,但募集资金投入65,592.00万元不变。

本次调整系生产基地建设募投项目内部建筑工程费、铺底流动资金等费用之间的调整,对于新增项目资金需求,公司届时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并履行决策程序。本次调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也不存在对募投项目产能及目标的影响。因此,本次调整不构成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

2、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本次拟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涉及“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具体实施规划及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新增沈阳市、西安市、济南市为“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分别辐射国内营销网络中的东北区域、西北区域和鲁豫区域。

3、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进度、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议案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进度、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因新冠疫情及部分项目建设内容调整等原因,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国内外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三个募投项目整体进度延后,无法按预定实施进度完成,截止2020年12月31日,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国内营销网络基本建设完成且投入使用,信息化建设进展顺利,但国外营销网络因疫情等原因尚未开展建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桩基与深基坑已完工,底板施工进行中;国内外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已初步建成国内动物实验中心并投入使用,但美国研发实验中心建设尚未开展。

经审慎评估,公司拟对三个募投项目进行整体延期,并对国内外研发及实验中心项目、营销网络与信息化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延期至2022年12月。

(2)国内外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延期至2023年12月。美国研发中心租赁面积由5000平方米减少至500平方米,设备购置从110台减少至38台,增加人才引进数量并增加专利服务和设计服务等方面的投入。美国研发中心实施地点从马萨诸塞州剑桥市变更到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市,国内研发中心实施地点从公司总部4-5层变更为公司总部,增加美国子公司作为本项目实施主体以推进美国研发中心建设。

(3)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延期至2023年12月。国内营销网络增加武汉市作为实施地点,国外营销网络增加美国子公司和德国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本次拟进行的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进度、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调整,为公司根据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建设目的,以及各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展,经审慎论证作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确保投资项目的实用性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南微医学《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南微医学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发行人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029 证券简称:南微医学 公告编号:2021-014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实施进度、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公告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进度、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议案》,现将调整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微创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2.4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74,868.3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9,277.66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1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19]验字第9003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7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国内外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2 )。

四、募投项目调整的原因、调整内容及影响

(一)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原因及内容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期为2年。由于土地容积率、建筑高度等政府审批指标的限制,本项目原规划建设方案未能涵盖辅助用房及配套需求,也未能充分考虑公司快速发展对生产厂房及库房动态增长需求。2019年7月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与相关政府部门多方沟通和申请,于2020年初获得政府部门批准调整相关建设指标,公司董事会进而调整了该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由于2020年初开始的新冠疫情影响,本项目各环节招标以及设计、环评、施工进场等各项工作受到相关单位复工进度及物流等方面因素影响较大,进度全部延迟。

基于以上原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整体进度延后,无法按预定实施进度完成,结合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考虑,公司拟将本项目实施周期延长至2022年12月。

(二)国内外研发及实验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进度、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内容

1.国内外研发及实验中心项目建设内容调整情况

2.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及内容

公司国内外研发及实验中心初期规划时间为2018-2019年,项目初期规划目标为:国内研发中心主要针对ERCP、ESD、EUS等公司现有产品线,以其现有核心技术为基础,进行研发和突破;美国研发中心主要针对大肠癌诊断、巴雷特食管癌诊断、胃反流的治疗等内镜诊疗新领域,利用当地的人才优势和技术集聚效应,实现技术创新,形成新的核心技术。

随着公司对于研发创新业务理解的不断深化,以及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和不确定性,经谨慎论证,公司重新梳理和整合了国内外研发中心的功能定位和方向。(1)国内研发中心方面,未来主要围绕南京研发中心建设研发总部,其研发方向不再仅局限于ERCP、ESD、EUS等内镜诊疗技术研发创新,而将着眼于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全方位开拓医疗器械创新技术研发;(2)美国研发中心方面,结合美国市场创新技术和产品升级换代周期更短、产品需求更灵活、更贴近临床前沿等特点,公司持续探索创新研发方式,依靠美国创新科技优势,通过引进前沿人才,进行技术合作等方式,迅速开拓创新技术和创新产品,适应市场的快速需求。美国研发中心物理区域和设备更多用于技术预研及动物实验,并且①拟增加引进的研发人员主要为20名临床医生顾问,该等人员主要职责在于对医生、病人等对象的临床需求进行调研并转化为创新产品项目,包括产品研发方案的设计、研发产品的分析改进等方面,基本不需要在研发中心集中进行办公和进行研发实验;②原方案中110台设备除了核心的胃镜、十二指肠镜、高频电刀发生器等设备外,还包括办公室电脑、粘度计、焊接机等研发办公辅助设备,以及金属3D打印设备、激光飞秒设备等价值较高的生产制造设备,该等设备要么无须另行购置,要么当前阶段并非急需和必要,因此调整后的设备购置方案只保留胃肠镜等核心设备。原先规划的5,000平米租赁面积和110台设备购置与调整后的美国研发中心实际需求和功能不符合,造成较大的资源浪费且增加公司运营成本。从实际需求和节约成本考虑,公司经谨慎测算和研究,确认500平方米租赁面积及38台核心设备已可满足研发中心实际需要,因此公司将减少房屋租赁和设备购置投入,转而提高技术引进和专利合作等方面的资金投入。调整后的国内外研发中心,将更加注重国内外的科学布局,更加注重研发方向适应市场需要,确保为公司研发能力的长期、稳定和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本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3.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调整的原因及内容

因国内外研发中心功能定位调整,国内研发中心将按照研发总部进行建设,原有实施地点-公司总部4-5楼规模及现有布局不能完全满足建设需求,故公司经慎重考虑,将国内研发中心实施地点变更为南京市江北新区高科三路10号公司总部,由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决定研发中心区域布局。随着美国研发中心功能转向贴近市场、寻求前沿技术的创新合作,公司将美国研发中心建设地点变更为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市,该市拥有完善且领先的生物医学生态系统,集中了克利夫兰医学中心、克利夫兰大学医院医疗中心等世界顶级医疗机构,较多的医学研究前沿教育机构以及蓬勃发展的众多的生物医药孵化器、学术中心和生物医学公司,有利于研发合作的开展和研发项目的推进。

为加快美国研发中心建设进度,考虑到美国子公司具有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且该项目在美国实施,公司决定新增美国子公司Micro-Tech Endoscopy USA,Inc.,作为该项目实施主体。

4.实施进度调整的原因及内容

本项目原计划投入使用时间为2021年7月。但随着公司近年来高速发展,公司员工总数已由项目规划时的1,300余人增加至近2,000人,且随着公司销量增加,对于产能的需求愈加旺盛,原计划调整用于建设国内研发中心功能区域的公司总部4-5楼也因公司生产和办公区域不足而无法立即开展装修改造。上市后,公司积极推进本项目实施,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132.61万元,主要用于研发人才引进及研发设备购买等不为空间局限的建设内容,但项目的推进尚待公司生产基地募投项目投入使用,并整合公司生产和办公区域后方能进行。考虑到生产基地募投项目因疫情等原因延期至2022年12月,国内研发中心建设需要相应延期。同时,因前期美国疫情持续影响和中美关系的复杂局面,美国研发中心建设各项工作也未能如期推进,但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在本次调整美国研发中心建设方案基础上,也将美国研发中心建设延期。

基于以上考虑,公司将国内外研发及实验中心项目实施周期延长至2023年12月。

(三)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调整实施进度原因及内容

1.新增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原因及内容

公司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分为国内营销网络、国外营销网络及国内外信息化建设等内容。其中国内营销网络项目实施地点规划为上海市、北京市、广州市、成都市。2020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增加沈阳市、西安市、济南市为国内营销网络实施地点,截止目前,上述7个国内营销网点已基本完成建设,投入使用。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销售服务水平及业务拓展能力,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本次新增武汉市作为国内营销网络实施地点,推动公司业务在华中地区快速发展,助力公司进一步优化国内营销网络和渠道建设。

同时,鉴于国外营销网络建设集中在欧洲和美国,新增美国子公司Micro-Tech Endoscopy USA,Inc.,和德国子公司Micro-Tech Europe GmbH作为该项目实施主体,以加速推进该项目实施。

2.调整实施进度的原因及内容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原定实施周期截止2021年7月。公司上市后,致力于推进营销网络尤其是国内营销网络的快速建设,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拟新建设的武汉分中心外,其他国内营销中心已投入使用。公司近年来引进IT人才,壮大IT团队,加速推进SAP I期/OA II期/e-hr I期/云服务器及虚拟化等各项IT项目建设,并正持续实施以全球化管理为目标的集团信息化建设。但是,国外营销网络建设因疫情及国际关系形势等原因有所延缓,且因为相关影响因素持续存在而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出于谨慎考虑,将该项目实施周期延长至2023年12月。

(四)关于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进度、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进度、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调整,为公司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建设目的,以及各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展,经审慎论证作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于新增实施主体,公司将采用以募集资金增资或借款等方式推进募投项目实施。相关调整有助于确保投资项目的实用性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行性、预计收益分析

公司对“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国内外研发及实验中心项目”“营销网络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1)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目前主体结构施工稳步推进,该项目继续建设可将医疗器械行业先进技术装备和管理经验应用到企业的日常生产,符合国家、地方政策及规划,有利于提高企业市场占有率,提高经济效益。该项目建设方案、投资估算、风险分析、社会影响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继续实施符合使用功能要求,具有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2)公司国内外研发及实验中心项目继续建设,是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需要,有利于提高企业产品附加值,有利于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优秀人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有利于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符合公司全球化发展规划,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该项目建设目标、工程方案、投资估算、风险分析和社会影响未发生重大变化,仍然具有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3)公司营销网络与信息化项目的继续建设,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维护渠道、提升客户服务管理能力,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建立全球一体化信息系统,有利于提高经营管理的规范化程度,进而提高管理与决策水平,降低公司经营和决策风险。本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三个募投项目建设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适用募投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六、本次募投项目相关调整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进度、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实施相关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的调整,为公司根据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经审慎论证后作出,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进度、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事项的调整,为公司根据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经审慎论证后作出,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实施进度的议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调整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相关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1、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进度、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2021 年 4月 20日

证券代码:688029 证券简称:南微医学 公告编号:2021-016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龚星亮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龚星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副总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本次董事会聘任龚星亮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阅及充分了解龚星亮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个人履历等情况,独立董事认为:龚星亮先生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任职资格,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聘任龚星亮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附:龚星亮先生简历

龚星亮先生,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龚星亮先生1991年8月参军,1995年从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毕业,先后在解放军福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南京军区联勤部司令部、安徽省军区政治部工作,2010年至2016年任安徽省国防动员委员会政治动员办公室、安徽省国防教育办公室专职副主任。2016年从部队自主择业。2016年7月至2018年4月先后任南京大生现代农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宣传总监、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监事。2018年1月当选为南京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2018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0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投资法务高级总监。2020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投资法务高级总监。

证券代码:688029 证券简称:南微医学 公告编号:2021-017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租赁准则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存货成本核算方法变更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公司引入了思爱普(中国)有限公司的SAP软件系统,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为了更好适应SAP软件系统运行和提高公司成本管理水平,公司对存货成本核算方法进行变更,由实际成本法变更为标准成本法,新核算方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租赁准则变更内容及影响

与原租赁准则相比,新租赁准则的核心变化是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二)存货成本核算方法变更内容及影响

由于公司财务信息系统从用友U8切换为SAP,导致对存货成本核算方法进行变更,由实际成本法变更为标准成本法进行日常核算,变更前,存货成本核算方法采用实际成本法,变更后,存货成本核算方法采用标准成本法,月末再根据差异率进行差异分配,将标准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变更后的存货成本核算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由于公司过去并未对存货制定标准成本,对各期期初的存货价值无法按标准成本重新计算,确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计影响数并不切实可行,因而该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次存货成本核算方法的变更仅因为公司的财务信息系统由用友U8切换为SAP系统,对会计核算结果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议存货成本核算方法变更事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认为,本次存货成本核算方法的变更仅因为公司的财务信息系统由用友U8切换为SAP系统,对会计核算结果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本项会计政策变更有利于公司的成本核算更精细化。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因财务信息系统从用友U8切换为SAP,存货成本日常核算方法由实际成本法变更为标准成本法,在标准成本制定合理且定期调整的前提下,采用标准成本法的计量结果与原先的实际成本法应当不存在重大差异,由于公司过去并未对存货制定标准成本,对各期期初的存货价值无法按标准成本重新计算,确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计影响数并不切实可行,因此该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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