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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聘)

日期:2023年05月25日 16:11 浏览量:3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1-128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年末减少1,335,000.00元,减少率61.95%,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期末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减少。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年末增加7,819,987.54元,增长率39.10%,主要原因为本期期末应收股票激励个人所得税增加。

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年末增加77,650,726.07元,增长率48.12%,主要原因为本期期末6个月以上的保证金增加。

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上年年末增加312,818,869.13元,增长率106.56%,主要原因为本期期末母公司莱阳调理食品和低温肉制品深加工项目、安丘龙大年出栏50万头商品猪项目及控股子公司江苏龙大沁侬的灌云生猪屠宰及肉制品深加工项目正在建设中。

报告期末,生产性生物资产较上年年末增加155,550,576.74元,增长率119.95%,主要原因为本期期末全资子公司龙大养殖及全资孙公司安丘龙大母猪的存栏量增加。

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年末减少28,168,503.97元,减少率39.12%,主要原因为上年年末包含的未支付的年度奖金本期支付。

报告期末,长期借款较上年年末增加252,000,000.00元,增长率1260.00%,主要原因为本期新增项目贷款。

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较上年年末增加574,331,754.77元,增长率252.20%,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款。

报告期末,库存股较上年年末减少21,258,276.00元,减少率40.35%,主要原因为本期第一批限制性股票激励解锁回购义务减少。

2、合并利润表项目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059,185.25元,增长率72.77%,主要原因为本期新建上海研发中心,加大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5,410,634.46元,减少率82.42%,主要原因为本期应收账款减少,计提坏账减少。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39,934,870.07元,增长率208.17%,主要原因为本期存货减值增加。

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23,963,215.87元,减少率957.87%,主要原因为本期生产性生物资产处置收益减少。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525,296.45元,减少率55.29%,主要原因为本期猪只死亡理赔保险减少。

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7,046,449.27元,减少率77.46%,主要原因为本期捐赠支出减少。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2,439,623.48元,减少率69.86%,主要原因为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减少。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54,290,360.74元,减少率104.30%,主要原因为本期存货增加。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78,067,490.25元,减少率95.86%,主要原因为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61,057,310.03元,减少率29.81%,主要原因为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报告期内,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减少399,110.828元,减少率5,875.47%,主要原因为本期库存外币余额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

1、2019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项下子议题、《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7,500.00万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6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及项下子议题,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87,500.00万元(含87,5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5,000.00万元(含95,000.00万元),并相应调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及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额,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2019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及项下子议题、《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7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4、2019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2517)。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15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5、2019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517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15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6、2019年12月5日,根据《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通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将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7、2020年3月1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披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8、2020年4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517号),需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有关书面材料报送至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9、2020年4月27日,根据《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通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将二次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10、2020年5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82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2020年6月16日,公司披露《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批文的公告》,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0]1077文《关于核准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16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1、2020年7月13日,公司公开发行9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14,000,000.00元(不含税),公司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936,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7日到账。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4,216,981.13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35,783,018.87元。2020年8月7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13日、2020年7月14日、2020年7月15日、2020年7月17日、2020年8月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2、2021年1月13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龙大转债”自2021年1月 8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3、2021年2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龙大转债”的议案》,考虑到“龙大转债”自2021年1月18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较短,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龙大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龙大转债”。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2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4、2021年4月19日,因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龙大转债自2021年4月21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5、2021年4月23日,因激励对象尚未完成第一期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公司总股本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增加3,963,720股,以及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龙大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9.57元/股调整为9.3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4月30日起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6、2021年4月30日,“龙大转债”在2020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7、2021年7月13日,根据《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为“龙大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0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12日,票面利率为0.30%,每10张“龙大转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8、2021年8月9日,因自前次转股价格调整日2021年4月30日起至2021年8月2日,因激励对象尚未完成第一期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公司总股本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增加1,486,800股,以及非公开发行新增股票76,029,409股,“龙大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9.38元/股调整为9.2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8月12日起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情况

1、2020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项下子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有关议案。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6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2020年8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项下子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2020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2767),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所有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1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4、2020年11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76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主板和中小板、B 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同时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5、2020年11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就反馈意见通知书的问题进行了逐项答复。

6、2021年1月4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5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7、2021年1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3号)。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16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8、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拟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8月20日)。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13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9、2021年7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29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10、2021年8月9日,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76,029,40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399,977.44元,扣除不含税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9,305,999.66元,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07,574.9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0,786,402.87元。2021年8月1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时公司于2019年11月16日至2019年11月25日对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9年12月2日,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9年12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0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完成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激励计划向220名激励对象授予1665.17万份股票期权,向162名激励对象授予1658.93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1月20日。

6、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周树青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3万股、注销其持有的13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赵方胜、宋昱钢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二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22.04万股、注销宋昱钢持有的4.16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9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梁秀林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9万股、注销其持有的15.6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完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7.4元调整至7.351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1年2月3日,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15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67.996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217名激励对象获授652.964万份股票期权开始自主行权。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1年1月21日的本公司公告。

11、2021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完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7.351元调整至7.169元,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7元调整至3.518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张锦林、马术峰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二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652万股,注销张锦林、马术峰持有的10.608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余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陶洪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鹏飞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公司选择仅对2021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租赁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于新租赁准则首次执行日(即2021年1月1日),公司的具体衔接处理及其影响如下:

①公司作为承租人

对首次执行日的融资租赁,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首次执行日的经营租赁,作为承租人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原租赁准则下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的应付未付租金,纳入剩余租赁付款额中。

对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公司于首次执行日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于首次执行日除低价值租赁之外的经营租赁,公司根据每项租赁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存在续约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租赁变更的,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对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所采用的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为4.35%。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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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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